本科生管理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青年志愿行动评选表彰的校内评选推荐的通知

时间:2016-12-08浏览:392

各校区团委、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志愿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为进一步推动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广泛深入发展,团省委、省志愿者协会决定联合开展2016年度全省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为了更好地参与此次表彰,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青年志愿行动评选表彰校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校内评选推荐工作将推选个人奖、项目奖、组织奖。根据校内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最终确定推荐至江苏省评选的名单。具体奖项名额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2名、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1个,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1个。


二、参评条件

本次校内评选推荐的参评范围:2016年全校、各志愿者组织开展志愿服务中涌现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个人、组织和项目,特别是在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抢险救灾、大型赛会等重大志愿服务项目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和项目,对我校志愿服务事业贡献突出的个人和组织。

1.优秀个人奖参评对象: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业绩突出。(3)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

2.优秀项目奖参评对象: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基本条件:(1)项目成效显著、有创意、可评估、可持续。(2)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3)实施时间2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具有特殊导向作用的服务项目可适当放宽)。(4)入围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赛的项目直接参评,已进入全国赛终评环节的不参加本次评选,去年的获奖项目不参加评选。

3.优秀组织奖参评对象: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组织。参评基本条件:(1)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当地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2)组织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3)组织成立2年以上,志愿者队伍在50人以上且相对稳定。(4)推广使用“志愿者打卡器”软件开展志愿服务成效明显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方式

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通过专家评选、现场展示等环节产生候选个人、项目,暂定于12月中旬进行校内答辩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组织奖依据申报材料由专家评审,不参与校内答辩。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要求:

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志愿组织要根据本院系、本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并做好参评个人、项目和组织的资格审查及推荐工作。

(二)申报材料:

1.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2.撰写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需要交一张2寸个人免冠照片和两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4.申报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需上交三张反映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情况的照片。

2016121617:00前将有关材料(一式2份)和照片报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同时报电子版seutwzgb@163.com

(三)申报数量:

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志愿者组织可推荐1名优秀青年志愿者、1个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1个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

(四)组织评选:

校团委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相应的答辩,并根据答辩结果选出2名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候选者、1个江苏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候选项目、1个江苏省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奖候选组织,推选到团省委参与2016年度江苏省青年志愿行动评选表彰。


五、有关要求

各院系团委、各校级志愿组织要认真组织好本院系(组织)参评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要确保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真实可信,申报材料需填写院系团委意见加盖团委公章。


                                                                                   校团委志工部

201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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