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管理通知

2016年苏博特奖助学金评选通知

时间:2016-09-20浏览:2002

 评选名额:1人

 奖励金额:10000元

  

一、评选条件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中1415级学生参评;163月入学博士可以参评,但是成果只限于入学以后,其余全日制博士(学制内)也可以参评。一名学生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教育基金会奖助项目(本次获得校友奖学金不可以参评2016年国家奖学金,不可以参评2017年上半年校友奖学金)。

  

二、评选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硕士研究生规格化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博士均分不得低于75分,参加中期考核者必须考核通过。

3、奖学金主要考虑规格化成绩、科研成果、担任学生干部。

4、所有科研成果、获奖等时间要求为20151015日至2016927日。

5所有用过的科研成果、干部加分(包括评选国家奖学金以及校友奖学金)不得重复使用。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奖学金的总体参考原则有以下三项:

1)学位课程规格化平均分;

2)参加科研活动及发表论文情况;

3)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学院及班级活动等综合表现情况。

2、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在规格化成绩、科研以及综合表现三项得分的基础上,确定推荐获奖学生及获奖金额:

总分=规格化成绩+科研得分+综合得分

特别说明:校友奖助学金原则上按排名来确认获奖名单,但由于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各有不同,评选过程中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微调。

3、各项加分目录,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研究生科研成果(封面、目录、首页及检索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纸质版材料927日上午1100前送至31399金沙娱场城学生办公室,申请表格电子版发至seutc_yjs@163.com,文件名称为:学号-姓名-2016年苏博特奖助学金申请

3、经评审后,确定推荐获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者,评审小组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4、公示期满后,将评审结果及所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与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其他

在研究生校友奖助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各项奖学金以及评奖评优的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31399金沙娱场城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1:各类加分目录.rar

附件2: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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