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关于进一步强调做好企业复工准备工作及复工后园区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震发布时间:2020-02-08浏览次数:991

各园区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园区管理人员: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园区、基地企业复工复业工作,加强复工期间园区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的生产经营环境,确保企业复工后防控工作不松懈,现就企业复工准备工作及复工后园区管控工作进一步强调以下几点:

一、从严、从细做好企业复工准备工作。请各园区企业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的规定,特别是南京市第10号通告的要求,从严、从细做好复工准备工作。东大科技园将对准备复工企业严格审查把关,凡是复工申请材料不全、防控措施和防疫物资未到位的企业,一律不予复工。

二、复工期间各园区将采取封闭管理形式,对入园人员、车辆逐一核查登记,无关车辆、人员一律不得入园。请各复工企业于每天16点以前报备第二天上班人员名单,门岗保安将依据企业上报名单,核实无误,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放行。上报方式由各园区工作人员与企业逐家对接约定。

三、各企业对有重点地区接触史或身体不适的员工,要严格按照规定上报及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员工一律不准安排进园上班。

四、东南大学在职教师、在读学生在园创办企业的,应严格遵照学校安排,不得于2月29日以前复工和返回校园;企业聘用的东南大学实习生,应按学校要求完成返校流程后,再回企业开展实习活动。

五、企业复工期间要按要求严格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做好防疫物资的储备,密切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如员工出现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园区管理人员将每天对复工企业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的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其停工。


附件:南京市第10号通告


东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0年2月8日


附件:

关于逐步启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

(第10号)

为认真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根据省、市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之规定,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将按照“企业自查、向区(园区)报批、分级审核”的程序,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业。

二、复工复业标准按照《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工作方案》,拟复工复业企业均应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详见南京市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指南):

1、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制定到位。复工复业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

2、职工员工排查和管理到位。复工复业之前,企业要做好职工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全面落实体温检测措施,做好健康防护,严禁聚集性活动。

3、企业公共场所防疫防控到位。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按要求落实食堂和就餐防控措施,必须独立分餐。

4、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责任到位。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运输和主副食品等市场供应,满足防疫和市民需求。

5、错峰复工复业组织到位。切实履行本企业、本单位疫情防控责任,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和错峰返岗措施,灵活安排职工员工分批返岗,提前统计外地人员返宁时间,错峰复工复业。

三、审批流程

具备复工复业条件的企业应向所在区(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复工复业。鼓励企业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弹性工时,提倡企业采取云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减少人员流动。

1、复工复业申请。企业对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行自查自改,做好各项准备后将企业人员排查表、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承诺书三份材料以电子通讯渠道(QQ、微信、邮箱、手机APP等形式)报送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

2、复工复业审批。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应于受理企业申请的24小时内分级审批。3000人以上企业复工复业需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复核。

3、现场勘验。审批通过后,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专项组组织审核小组进行现场勘验,下发批准复工复业通知书。企业复工复业之前,所有返宁人员须主动申报有关信息,手机可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或关注“江苏疾控”官方微信点击菜单栏“健康申报”,还可登陆电脑系统链接http://jscdc.weiynet.cn/index进行填报。

特此通告。 


        


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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