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4-11-07浏览:10

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评选办法

一、总体目标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东南大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强化服务国家战略导向,结合学校领军人才培养目标,推动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与创业,鼓励毕业生赴基层、西部、四重岗位(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建功立业,展示双一流高校的使命担当。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东南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博研究生毕业生(定向就业除外),可依据评选办法申请奖励: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完成就业协议的签订并实际赴参评岗位工作,能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经各院系评审推荐;

(六)参评人需在西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三、奖励额度及奖励名额

至善奋斗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中:

特等奖每人奖励20000元,原则上不超过15名(可空缺);

一等奖每人奖励8000元,原则上不超过50名;

二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原则上不超过260名。

四、评选工作流程

(一)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每年评选一次;

(二)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院系提出申请;

(三)各院系根据申报条件评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名单须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在院系网站、公告栏等处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院系推荐名单;

(四)学生处、研工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联合组成评审小组,组织开展材料和现场评审;

(五)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开展荣誉表彰与宣传工作;

(七)分批次发放奖金,获奖当年发放一半奖金;在参评岗位工作满一年,获奖第二年发放剩余奖金。

五、其他说明

(一)已获得录用通知、非本人原因无法及时落实协议书签订的,申请人需提供用人单位录用函、关于推迟签约的说明等证明材料,同时在东南大学就业信息网提交就业信息上报。

(二)若申请人在评选表彰期间发生违约,则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在获奖当年发生违约的,取消获奖资格、退还奖金;若在获奖当年未发生违约,但在参评岗位工作未满一年,获奖第二年将不予发放奖金。

六、申请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附件2: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申请表(其中,申请事迹建议以附件形式详述在附件2表后)及附件3:东南大学2024届毕业生至善奋斗奖院系推荐人选汇总表。

电子版附件23打包后以“学号+姓名+至善奋斗奖评选”命名,于111112点前发送至年级公邮;纸质版附件2于同一时间交至辅导员处,附件3无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2 东南大学毕业生“至善奋斗奖”申请表.docx

附件3 东南大学2024届毕业生“至善奋斗奖”院系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