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参与大类分流同学填报的志愿表和《2023级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大类分流方案》文件精神,工科试验班(土木交通材料实验班)分流工作组进行了学院分流及专业分流。现将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5月16日
对大类分流结果有疑义的同学,请在公示期间向各托管学院辅导员、教务老师反馈(31399金沙娱场城本科教务101007435@seu.edu.cn),公示期过后将对大类分流结果进行分班处理,不再接受分流结果复核,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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