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东南大学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6浏览:3366


各年级:

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16级11人,17级6人,合计17人;国家励志奖学金15级1人,16级20人,17级20人,合计41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年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学工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奖项

系统开放时间

纸质版文件

国家奖学金

926-1010

1010日中午12点前

国家励志奖学金

926-1016

1016日中午12点前

    注意:各年级确切评审时间由辅导员牵头组织评审小组确定并评审。

    4、各年级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3天;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意见,并将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申请材料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提供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

院系评审报告 纸质版一式一份;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相关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电子表也需发至学生处OA

具体填写请参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上的要求,并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四、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及宣讲团

今年将在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最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部分优秀事迹将编订成册,选拔部分学生组成“东南大学国奖宣讲团”,在学校及学院层面开展突出事迹宣讲活动,各学院请将最具代表性的突出事迹材料报学生处。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学院具体评审办法参见《31399金沙娱场城奖助学金评选条例》


附件一: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二: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三: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x

附件四-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doc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六: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31399金沙娱场城学办

201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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